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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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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南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地税局二十一条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省地税深化征管改革,构建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的长效机制,实现我省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正视问题、改进缺点;“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治治病”,主要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要紧密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对照党章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地税局二十一条规定,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学风不浓、精神懈怠、玩风过盛、“好人主义”、不敢担当、不务实不实干、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休假、用车、住房和职务报销等制度。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还要对号入座、有针对性地解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着力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解决决策闭门造车、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克服在提供依法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解决轻视基层基础工作等问题,着力克服急功近利的倾向;解决作风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着力改善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税收征管工作能力不足的状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造的主动性,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二)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三)坚持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动员和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纳税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尤其在民主评议、查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重点环节,既要开门听取意见,又要真心诚意回应干部职工、纳税人的关切和期待,实现党内党外和系统内系统外的互动,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四)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基层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分环节加强指导,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五)坚持领导带头。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作严肃的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税务基层、税收征管服务结合起来;与转变职能,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依法征税,圆满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结合起来。做到“规定动作”抓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三、范围和对象第一批参加单位和对象为:省地税局机关、省局稽查局、第一至第五稽查局、省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及其全体党员。省局领导既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省局党组的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省局机关党支部的活动。直属稽查局领导既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直属稽查局党组的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直属稽查局党支部的活动。离退休党员要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局有关规定,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同时,参照本方案认真研究谋划,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基本完成。省局机关与直属稽查局同步启动,集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一般在11月前基本完成。活动分为3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重点抓好9个步骤。(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1.动员部署。7月9日前,省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制并通过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会方案、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会讲话稿,并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7月10日,省局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地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民主评议。2.学习教育。(1)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选读篇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罗保铭书记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宪生副书记在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王军局长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一级国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麦正华局长和王高海组长在省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局二十一条规定等文件。省局党组、直属稽查局党组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天。7月中旬,省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罗保铭书记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党员做好笔记,撰写学习体会,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对离退休党员、行动不便的党员,灵活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2)组织党员在省内就近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3)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荣誉栏等载体,大力宣传我省地税系统近年涌现出来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3.广泛征求意见。(1)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通过民主评议、面上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直属稽查局党组、省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反馈。(2)省局党组成立9个调研组,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暨“走基层、访群众、听建议”活动。以“大调研、大查找、大落实”为主要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纳税人、深入一线,通过座谈研讨、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意见箱、邮箱和热线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全系统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实际情况,查找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和基层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意见建议,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困难找全、找准。直属稽查局党组开展相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暨“走基层、访群众、听建议”活动。各党支部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本支部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意见建议。(3)各级党组和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归类,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反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不等不靠、务求实效。(二)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在查摆问题基础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局二十一条规定,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近年来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2)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包括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突出后三部分。敢于自查自纠、触及灵魂,做到问题准、根源明、认识深、措施实,避免写成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或经验材料。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省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初稿形成后,采取开会、通报、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后,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本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审阅班子成员、所属党支部及其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直属稽查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省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本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局机关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省局党组、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前召开,各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在9月上旬前召开,一般不少于1天。(1)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省局党组将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组将本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向直属稽查局通报掌握其班子建设情况、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比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同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各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换看法,互相提醒,查找问题;要与分管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谈话谈心必须真诚以待、言之有物,避免走过场和个人攻击。对照检查材料根据谈话谈心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省局机关党支部将本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支部将本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送直属稽查局党组审阅。党支部向每名党员反馈掌握的意见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开诚布公的谈心。(2)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勇于查短板、亮缺点,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同志。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不走过场。省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第八督导组人员、省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邀请本单位中层干部列席。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派员列席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3)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向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反馈。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同稽查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个人单独反馈。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向省局机关党支部通报掌握其支部建设情况、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中,各党支部的每名党员按照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后,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及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反馈。6.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省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是通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本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三)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1)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应以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突出对作风问题的整改,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方式、时限要求、责任分工“五明确”。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把关。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和支部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把关。直属稽查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支部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直属稽查局党组审阅把关。(2)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省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向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纳税人代表公示。直属稽查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纳税人代表公示。省局机关党支部的整改方案向省局全体干部职工公示,直属稽查局党支部的整改方案向直属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公示。(3)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落实整改方案,各级党组、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各级党组、各党支部落实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进展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公示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8.强化正风肃纪。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听取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纪检、组织部门沟通,提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省局党组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确有改进行动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处理。9.加强制度建设。要认真抓好作风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成果。对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己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及时废止或抓紧修订完善。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休假、用车、住房和职务报销等制度,建立完善省局领导带头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制度等。围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纳税人、征管提供依法规范、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一整套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阳光行政”机制。各单位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结合我省地税实际,把“自选动作”做精彩。突显更好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为增长点,以大规模培训税务干部和培训纳税人为引导,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和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为着力点,以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为保障,着力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圆满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作为地税系统“自选动作”,充分体现地税特色和实践特色,增强活动的效果。2013年12月,各级党组、各党支部要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的监督下进行“补课”、抓紧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直属稽查局党组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向直属稽查局党组反馈。省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组、省局机关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稽查局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直属稽查局党组。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明确责任职责,领导做到率先垂范。各级党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精心组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和要求。各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党员群众结对子,解决问题和困难,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二)积极发动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提升活动成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联系服务群众,必须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提高群众满意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活动全过程都要注重广开言路、虚心问计,请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注重提高活动透明度,使群众及时掌握动态、了解信息,提高参加活动的热情和主动性。有效组织群众参与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党内带党外的良性互动,增强活动效果。(三)坚持统筹兼顾,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妥善处理工作与活动的关系,紧紧围绕收入中心工作,结合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服务大局,合理安排。要通过努力,真正把开展活动落实到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上来,落实到解决突出问题上来,向好的作风政风要公信力、执行力,推动海南地税事业迈上新台阶。(四)重视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新学习方式、评议方式、整改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水平。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省局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地税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麦正华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刘自更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傅占文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主 任:郑文权 省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副主任:陈宏光 省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罗章旭 省局办公室主任左伦 省局老干处处长、党风室主任(一)综合秘书组组 长:陈宏光(兼)副组长:陈在益 省局办公室副主任成 员:陈海丰、朱娅、李磊、潘家宏、颜前锋、郑宝君、揭才彬、陈昌豪综合秘书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与海南省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秘书组的联系沟通;负责全系统活动实施方案、省局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做好班子学习调研、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的有关服务工作;注重借鉴先进经验,精心策划地税系统的“自选动作”,突出地税的实践特点;建立档案,及时归集教育实践活动资料。(二)学习宣传组组 长:罗章旭(兼)副组长:陈恒 省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蕊 省局纳税服务处调研员成 员:韩耀、周小娅、周海清、邢斌、王振晟学习宣传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组织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编印并派发有关学习资料;负责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动态报道,认真编写活动简报,并及时向海南省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研究制定活动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宣传我省地税系统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策划推出一系列反映海南地税特色的深度报道,集中宣传正面典型,鞭挞反面典型;强化舆论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的警示作用。(三)协调联络组组 长:左伦(兼)副组长:邱剑虹 省局团委书记成 员:许斯华、朱敏、段芬芬、代丽红协调联络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联络服务省委第八督导组、协调省地税局各督导组的工作;对省委第八督导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及时向省局活动领导小组汇报,跟踪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及时向省委第八督导组报告。二、省局督导组为了全程督导全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省局成立了两个督导组。(一)第一督导组组 长:邓德海 省局副巡视员副组长:吴乾德 三亚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成 员:刘磊、吕荣军督导单位:省局稽查局、省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第二稽查局、第四稽查局(二)第二督导组组 长:王廷远 省局副巡视员副组长:符永福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调研员成 员:曾宪炜、肖哲督导单位:第一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五稽查局督导组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传达中央、省委和省局有关精神和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参与有关会议,审核把关有关材料,提出工作意见和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向督导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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