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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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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从构建和谐社会、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高度出发,恪尽职守,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强力推进“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项工作,实现实名制就业3.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1.2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4275人次,岗位补贴2271万元,“4050”灵活就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4647万元,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248人,带动就业1843人,发放小额贷款824万元,职业教育450人,各类技能提升培训4922人;实现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8万人,征收养老保险费7亿元,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6.6亿元,连续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年均增长18%,1.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10元;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惠及5.8万城镇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240元,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60%以上;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25.3万人,其中达到领取待遇年龄人数6.7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6472万元;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企业职工综合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8%以上,农民工工资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华润雪花啤酒(葫芦岛)有限公司获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过去的五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工作突飞猛进、捷报频传,截至9月末,全市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31.2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我局获得“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葫芦岛市绩效评估集体三等功”等殊荣。局党委连续两年获得“葫芦岛市先进党委”称号。

      二、2012年的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年。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倾听民声、实现民意、服务民众为宗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开创了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

      预计2012年,全市城镇实名制就业7361人,完成全年6000人目标的12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完成全年8.1万人目标的101%;发放小额贷款200万元,完成全年200万元目标的10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267人,完成全年17837人目标的102%,基金征收680万元,完成全年680万元目标的100%。企业基本养老在职参保人数42052人,完成全年41769目标的100.7%,统筹基金征收13578万元,完成全年13578万元目标的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404人,完成全年55382人目标的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201人,完成全年54877人目标的9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2554人,完成全年250568人目标的100%;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24人,完成全年4779人目标的100%。

      我局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扩大和促进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三项工作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充分履行职责,努力改善民生,在落实“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惠民政策上狠下工夫,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兴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加强就业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设了9581平方米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由总服务导台、务工等候区、信息发布区、职业介绍区、就业和失业管理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区、就业培训服务区和辅助功能区等组成,就业服务工作的基层平台管理、用工备案、劳务输出、失记登记、就业援助、技能培训等工作,全部纳入窗口服务。大厅配备了先进的平面电视招聘信息板和大型的Led全彩显示屏,可容纳百家用人单位的招聘和千人进场应聘,并备有休息座椅和饮用水,彰显了人文关怀,大大提高了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强新农保工作,统筹城乡发展。为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局通过“四个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做到工作内容更透明。通过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板、悬挂条幅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同时,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还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利用各类招聘会,设立政策咨询台,现场答疑解惑,大大提高了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了参保覆盖面。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做到工作责任更明确。我市量化细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部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基础工作管理情况考核指标,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参保登记及保险费收缴管理、待遇支付及生存认证管理、政策业务咨询和举报受理等四个方面,通过实地验收、数据对照等方法量化评分,作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部门奖惩依据。三是强化上门服务,做到参保工作更贴心。各级新农保经办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动员应参保人员积极参保、应缴费人员及时缴费,确保按时完成参保和缴费任务。四是强化基金监管,做到社保基金更安全。建立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提高了基金管理层次,对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进行常态化生存认证,并不定期开展与企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数据库比对工作,对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情况及时处理。

      加强养老保险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认真做好扩面征缴和支付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企业参与、社会认可”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格局,通过政策引导、专项稽核、法律约束、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等手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挖潜力,与地税部门形成征收合力,对建安企业实行税费同征,确保全年统筹基金征收任务如期完成。稳定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向退休早、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群给予特殊调整,2012年调整待遇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5年的每月458元,增加到每月1410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加强医保工作,提高统筹层次。实行了市级统筹管理模式,实现了葫芦岛市范围内就医“一卡通”。全市中小学生、新生儿童、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保覆盖范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结算的办法,有效抑制医疗费过快增长,上调了待遇标准,职工和居民医保待遇水平较上年增长5%,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加大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力度,通过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等形式,今年新增居民参保缴费5300人。

      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继续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会同总工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连续三年开展了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全年劳动合同签订5200人次,劳动合同鉴证率99%。依法推动集体合同签订率,会同总工会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全市119家餐饮服务、泳装加工企业已经有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树立了兴城市泳装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兴城市兴隆大家庭民企工资集体协商等先进典型。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和欠薪突发事件处置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书面审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年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健全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四项专项行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54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处罚决定书29份,惠及劳动者1.5万人。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700多人次。

      加强劳动争议基础工作,提高争议调处能力。按照“调解为先、调裁结合”的原则,推动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院建设年工作,着力构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全市已建立69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293人。同时,加强仲裁档案归卷管理工作,实行仲裁员持证上岗制度,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配备了专用座椅、投影仪、实物展台、庭徽等设施。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增加就业机会。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建设了实习厂房1000平方米,争取省人社厅教学实训设备价值200万元。在车工、数控、钳工、焊工、电工电子等专业的基础上增加了驾驶专业,累计培训4514人,为社会和用人单位培养了大量有素质的劳动者。

      加强事转企工作,激发发展活力。理顺事业单位职能,加快体制创新,全年组织实施5家事转企及改制工作,涉及职工388人。积极组织协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培训中心(原商业疗养院)整体划转我市接收与管理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为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我局强化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了领导接访制度。在接访中,局领导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宣传解释、说服教育和引导工作;对诉求合理,但相关政策尚未明确规定的,要求各业务部门、科(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积极的办法,推动政策的完善和问题的早日解决;对属职责范围内的,落实诉求办理责任人,并跟踪督办。全年解决政府交办案件6件,接待信访群众2200人次,通过民心网解决百姓诉求7件。

      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就业招聘会、“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活动,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变被动执法为主动上门服务,执法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劳动者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避免使用极端的方式讨薪行为的发生。

      加强宣传文化工作,增强社会影响力。为加大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参谋助手作用,我们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加大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做法及经验,为劳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增强影响力。《兴城市大力加强宣传文化建设》、《兴城市一卡通方便异地就医》、《兴城市“四措施”预防企业欠薪》等信息被《中国劳动保障报》采用,《兴城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讨薪,84名安徽籍农民工节前讨回工资130万元》信息刊发在8月10日《葫芦岛日报》第1版,《兴城市就业和社保惠民政策大排查成效明显》等信息被《葫芦岛日报·兴城新闻》广泛报道,《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86万元》被评为2012年市直机关第二季度最佳实事。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我局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用工服务就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的理念,凭借市场无形之手和行政服务之力,畅通就业渠道,实施技能提升工程,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全年培训劳动力 2467人,299人取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举办招聘会2场,转移输出劳动力81514人,全市劳动力转移趋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主要向外输出向内转与外输并重转化,较好地满足了我市企业用工需要。

      我局在民生工程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多次获得葫芦岛市人社局和兴城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表彰。我局已连续四年被葫芦岛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今年又被国务院授予 “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保障公平正义。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取信于民。

      注重提升就业工作质量。会同残联、总工会、妇联、人事等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求职就业和企业招聘用人需要,提供政策支持和就业服务。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4万份,实现就业502人,为近万名劳动者和202个用人单位提供了就业服务,帮助1155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注重提高社保工作效率。我局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办事窗口向社会资源延伸,在葫芦岛银行、邮储银行兴城各营业网点开通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银行缴费系统,充分借助银行服务资源,开始实行银行代缴代付业务。同时,“4050”灵活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实现即缴即补。

      注重加强社保基金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建立经办人、科长、分管领导三级责任人制度。二是强化支付程序监督,实行社保中心、街道、社区、代发银行共同审核把关。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成立了基金监督机构,落实了人员、工作和制度。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全年对领取待遇人员生存认证8万人次,追回多领冒领养老金37.4万元。

      注重治理建筑领域欠薪行为。与城建、信访、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恶意欠薪逃匿的,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努力保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加强对施工企业的欠薪制约,对有欠薪行为的建设施工企业在《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公开曝光,目前已有1家欠薪企业被我局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

      2012年,全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40件,涉案金额3886万元,惠及3433人,法定期限结案率100%。

      (三)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我局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勤政廉政。

      积极整改社保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兴城市社保基金审计工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我局积极进行整改,强化落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向审计部门作了书面报告。

      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提高办理质量。我局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落实专人包办、跟踪督办、反馈考评等制度,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件件有人负责、件件有人反馈,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需要几个部门、单位共同答复的,我局主动沟通,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承担须我局答复的建议、提案,不推诿,不懈怠,不断提高办理建议、提案质量和水平。我局承办的5件建议、提案,全部按时办复,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率100%,满意率100%。

      积极创新监督形式,接受社会评议。我局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联系,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以座谈、走访、接待、邀请视察等多种形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听取意见100多人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1次,加强与民营企业家、工商联、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5次;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自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

      积极改进机关工作,提高服务效能。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良性互动,继续深化行政权力制度建设,在葫芦岛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56项,并配有流程图、依据、办事电话及责任人。在兴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布办事流程和经办人员,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服务承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全年800多件行政审批业务纳入电子监察网上行政审批系统。

      积极开展惠民政策大排查活动,促进政策落到实处。我局从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完善、总结验收四个方面入手,对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政策落实情况、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城乡居民就业再就业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累计召开推进、调度和培训会议12次,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公示板、简报宣传150多次,排查涉及资金51812万元,查出存在问题7个,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建立了惠民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注重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我局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规范、依法行政的干部队伍。

      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一周年,组织开展上党课、党的知识竞赛、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观看道德模范教育片、“庆国庆爱家乡”演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值宿,确保全局在重要节假日期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典型引领,开展向郭明义、方程、周恩义等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辽宁省环境优化发展“十佳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迎全运、评四化”等评选活动;加强制度规范,制定了《依法行政资料汇编》,规范工作人员言行;加强廉政监督,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制作宣传板20张,全局无一人举办或参加子女升学宴请和老人祝寿活动,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全员化、组织化和制度化,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经验交流和总结汇报等方式,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组织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技能培训,参加人社部组织的县级人社局长三年轮训一遍培训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和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得到全面提高。

      努力加强基层建设。继续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逐步实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乡、镇、街道平台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公共就业、农民创业、社会保险服务、劳动关系及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大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为望海满族乡拨付10万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人员素质有了新提高,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2年,我局共有7个集体和10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三、存在的问题

      1.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薄弱。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工业强市进程的加快,以及旅游业、泳装加工业快速发展,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转移就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与培训机构培训能力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我市培训机构仅有6家,专业设置单一,基础条件差,规模小,师资力量薄弱,已无法适应我市就业培训工作的需要。

      2.基层平台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效率不高。基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延伸,直接为老百姓提供面对面的服务。但随着劳动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面临设施落后、经费不足、人员待遇低、工作任务重等现实困难和问题,这与劳动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工作在农村缺少有效抓手。

      3.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难度大,制度建设不完善。一是有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对社会保险认识不到位,参保意识不强,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少报、瞒报缴费基数。部分劳动者只顾眼前利益,参保积极性不高。二是新农保政策缴费激励机制不强,保障能力低,一定程度影响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制度分立而建,二项制度分属不同的部门经办管理,制度之间缺乏衔接与协调,出现二个参保群体间待遇攀比、重复参保等情况,造成财政重复补助、重复建设和社会资源浪费。

      4.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工作更加艰巨。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民工欠薪投诉的重点。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也是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中之重。但是,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存在难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领域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建设领域的工程建设垫资施工、层层转包等违规情况普遍;二是工资支付制度和方式不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建设领域未得到很好落实,部分施工企业是通过包工头支付工资;三是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在建筑领域务工的农民缺乏基本法律常识,加之建筑施工企业为逃避责任和风险只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待遇,农民工缺乏维权证据,出现欠薪只能上访;四是综合治理机制不够完善,未形成有效监督的联动机制,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不能构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防范网络。

      四、2013年的工作安排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重要和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中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

      (一)预期目标

      实现实名制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万元,扶持创业带头人35人,带动就业200人。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保障能力建设继续提高,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农民工权益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98%以上,农民工工资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现当期无拖欠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措施

      1.深化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基本公共服力能力。 一是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开辟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加强就业政策宣传,扩大“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援助月”活动品牌效应。有针对性地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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