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紧急预案:
(一)当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设立应急指挥部及相关小组
指挥长由镇党委书记胡智担任,镇长邓昌艳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负责对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应急组、医疗组、疏导组、保障组、机动组六个组。
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卢敏担任主任,成员有党政办主任杨牧晨、党政办工作人员谢菲、钟雪红。主要负责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处理计划、小结,做好防范过程中的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和相关会议的记录、文字材料收集归档等工作;负责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宣传、解释,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
医疗组:由副镇长何东任组长,镇卫生院院长向帆波任副组长,组员由镇卫生院副院长晏义,经济与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韩学权,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蒋泽组成。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及疫区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报告工作,开展医学监测,组织对病人进行治疗。
应急组:由副镇长杨海龙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曹晋松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武装部副部长杨善春、经济发展与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韩学权、政府工作人员李长波及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进行村社隔离和观察场所的警戒,对观察对象的废弃物进行处置、外围预防性消毒等工作。
疏导组:由妇联主席卢燕任组长,组员有司法所副所长江建国,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德洲。主要负责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社会稳定、信访事项的处理、安全疏散和政策咨询工作。
保障组:由人大副主席李光福担任组长,组员有财政所所长黄贵宏、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彭长生,驾驶员赵德生、党政办主任杨牧晨。主要负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现场控制中应急物资的储备与调度。同时,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和观察期间的日常生活保障,及时对因传染病致贫、致残人员的帮困救助工作。
机动组:由党政办谢菲、钟雪红及民兵应急分队10人等组成。主要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当其他组出现人员紧缺时随时顶替。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站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四)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镇、村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广大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五)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加强对广大群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旦出现传染病症状,及时就医,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要求,搞好环境卫生清洁,强化卫生管理。
(六)构筑和完善条包块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网络,健全严格的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完善片、块、面、线、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网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村社—责任人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治保主任、各社社长;
学校、幼儿园责任人为学校校长、学校保健教师、班主任;
企事业单位责任人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门卫。
(七)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为了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安排专款用于防控工作。
(八)一旦发现传染病症状病人,各村及企事业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并规劝病人主动到医院就诊。镇政府接报后,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通知镇卫生院,镇卫生院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报告要做好记录。
(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配合的,由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十)在辖区中一旦出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应在有关权威部门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和隔离,并启动应急预警机制,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保障组组长带领下,组织组员和相关区域分管领导、责任人、联络员和村委会、所属行业的应急网络成员具体负责为密切接触者采购食品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为他们的正常生活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