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办200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开年以来,由于长时间低温雨雪天气,畜牧业生产遭受了严重影响,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不断上升。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街畜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确保畜牧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雨雪冰冻灾害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08]第17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动物防疫法》为指针和中央关于灾后恢复重建为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认认真真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畜一针,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6种重大动物疫病,力争疫情不发生,确保有疫不扩散;其他动物疫病做到有效控制。
(二)防疫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羊痘的防疫密度100%,猪链球菌病、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狂犬病等动物疫病老疫区防疫密度100%,其它地区不得低于85%。
(三)免疫效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牲畜口蹄疫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猪瘟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85%,鸡新城疫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
(四)免疫标识目标:动物标识佩带率100%,畜禽免疫证持证率100%,档案建档率100%。
(五)环境消毒目标: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场(户)消毒面100%,散养户消毒面85%以上。
三、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008年3月5日开始,3月20日结束,时间15天。
(一)组织发动阶段:2月5日至10日,街办印发防疫文件,成立以高国献主任为组长,赖素珍为副组长,朱虹以及各村分管领导为防疫工作专班,安排防疫资金,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防疫方案,开展防疫培训,大造社会舆论,做到组织准备充分,物资储备充足。
(二)集中免疫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街办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禽流感、鸡新城疫强制免疫工作,做好免疫证的发放和禽类养殖档案的建立工作,做到规模场一场一档、一栏一证、散养户一组一档、一户一证。
集中开展牲畜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羊痘的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进行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狂犬病等病的免疫工作。做好牲畜养殖档案的建立工作,做到一畜一证一标,规模场一场(户)一档,散养户一村一档。
四、工作措施
(一)行政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是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关键,各村要树立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要落实防疫工作责任追究制,迅速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疫任务落实到人;要把动物防疫和畜牧抗灾结合起来,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和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春季动物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卫生安全。
2、规范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工作机制。街办将以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为依托,严格按照畜牧业以钱养事的要求,按以钱养事政策及时拨付防疫员工资。
3、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防疫物资供应。街办今年要加大防疫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按照户平不低于2元的标准落实防疫物资储备资金。
4、加强检查督导。春防工作期间,对各村防疫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防疫进度缓慢的村要通报批评。
(二)技术措施
1、强化免疫措施落实。按照农业部《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动物免疫工作。一是要建立和健全畜禽养殖档案,全面掌握本地畜禽养殖情况,对畜禽流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二是加强规模养殖户和养殖小区的防疫管理工作。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做好环境消毒和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监测。要科学建立畜禽免疫程序,实行程序化免疫。要加强畜禽场舍的标准化建设。对防疫条件差的畜禽舍要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使之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要求。三是加强畜禽散养户的普注工作。在全街散养户开展拉网式免疫注射和消毒灭源工作,建立免疫档案,对漏免、新补栏及免疫抗体低的免疫动物进行补免。四是严格操作规程,强化保苗措施,坚决做到一畜一针头一消毒,确保防疫效果。
2、强化疫情监测。要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排查疫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3、强化检疫监督。要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检疫出证行为,加大对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抗拒检疫和运输、加工、经营未经检疫的畜禽及其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动物疫病预防所需生物制品由市兽医站统一组织供应,各规模养殖场(户)要建立健全疫苗使用台帐。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制售、使用、经营、假冒伪劣疫苗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