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协议书范文
甲方(企业):
乙方(医院):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职业中毒救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职业中毒病人的救治服务,服务范围执行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张政发[2007]135号文件《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构建危化企业职业中毒医疗救治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建立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成立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配备相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并将本单位可能引起中毒事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DMAS资料提供给乙方;有关人员应掌握与本企业相关的基本的中毒事故急救知识和院前急救注意事项。
3、发生职业中毒事故后,甲方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病人抢救方案,及时与救治单位联系,通报事故概况和处理方案(含引起事故的可能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送诊病人数、病人送达乙方的时间等),并同时立即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乙方要做好职业中毒事故抢救组织和人员的准备。开展业务学习,掌握甲方存在的可能引起中毒事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相关中毒事故的抢救方法,做好抢救场所、器械、药品的准备工作。
5、甲方发生职业中毒事故后与乙方的联系方式是:
乙方应确保联系畅通。
6、乙方接到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在十分钟内完成抢救所需的准备工作,并主动与企业联系,尽快掌握事故概况与进展,并在三十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以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开展。
7、甲方要按卫生部的要求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环境中的浓度及其有关变化情况,并在送诊职业中毒病人时提供给乙方。
8、乙方要做好对甲方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相关人员的抢救业务培训工作。并在接到甲方职业中毒事故报告后,能迅速熟练、有效地做好抢救工作。
9、乙方在救治过程中,要拟订救治方案,并告知甲方。
10、结算方式为: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定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