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平等协商,就本项目施工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包质量的 承包方式。
第二条 施工内容
1、
2、 不含所有土建部分及钢结构防火。
3、 东向山墙下不做围护。
4、 严格按照发包方有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条 承包工期
1、完成本项目承包施工内容总工期(日历工期)40个有效工作日
2、开工日期:根据具体情况发包方通知
第四条 施工图纸
1、 施工图纸由承包方尽快提供,图纸如今后发包方要求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盖章,发包方负责3500审核费用。
2、 施工过程中如发包方需增加图纸以外的施工内容,发包方承担所增加的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主要责任和义务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场地,设备车辆出入通道,屋面太空瓦制作场地。
2、 及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协调、办理施工管理部门各方面关系及手续(如报建),承包方提供办理资料,所有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 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承包人主要责任义务
1、 合同签订后,尽快向发包人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进度计划。
2、 接受发包人合理的各项指令、通知及对质量进度的管理与监督。
3、 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及建筑垃圾和施工废弃物。
4、 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5、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3套交发包人。
第七条 工程质量
1、 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等所颁技术规范、规程施工。
2、 承包人不得采用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工艺。
3、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4、 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影响由承包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