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行职责 做好本职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我们局组建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坚持发扬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精神,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为己任,注重实践、注重探索、注重创新、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较好地解决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双基、深化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主要内容的总体思路,并做了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生产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尤其是随着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基础设施脆弱、基础管理薄弱、基层监管微弱的问题还很突出。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而言,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如国家局王德学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的那种样: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有误区。在正确履行职责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在理顺工作关系上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还存在着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够和扯皮、推诿、不协调等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上与目前工作要求有差距。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我觉得除了政府和局里需要抓好改进之外,做为我们安监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转变观念。增强创新观念、服务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树立安全利于发展大局,监管就是服务等正确观念,坚定信心,努力工作,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扎扎实实抓安全。改善工作方式和手段。把监管方法和手段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转向提高综合监管的质量,从单纯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加强日常监管,从注重事后处理转向注重事先控制,从注重一般号召转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从依靠高压看管转向建立长效机制上来。加强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加强调查,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创出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够把综合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具体说就是: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安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紧紧牢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比泰山还要重。人的生命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东西,预防事故,拯救生命,减少损失,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天职,是我们安监工作人员天大的责任。这个意识不仅要渗入到我们的意识,还要渗入到我们的灵魂。如果没有这个意识,我认为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我们总讲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最根本的内容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首先就是生命的利益、生命的安全。如果连生命得不到保证,生存权利都被剥夺了,还谈什么根本利益!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是拯救人的生命,减少财产的损失,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最具体的、最直接的实现“三个代表”。我们总讲“执政为民”,首先我觉得应该是保护老百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讲“以人为本”,就是要用自己辛勤的努力来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否则,以人为本更无从谈起。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命的天大事。建局来我们局之所以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谓的准军事化管理就是要有铁的纪律,有统一的意志,有紧张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决不容许拖拖拉拉、疲疲沓沓的工作作风存在。遇到紧急情况或接到命令后,必须迅速反应,火速行动,没有丝毫拖延的余地。发生事故要马上赶到现场去,赶到现场,要立即投入到指挥、协调、处理等工作中,这是一个安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的起码责任心。决不能出现人到了没车,车到了没油,或者平时打电话找不到人,电话响没人接等现象出现。
作为一名安监人员,要履行好我们的安监工作,我认为必须要具备有“五个一”:一是有颗红心,时刻想着保护人民群众,想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想着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责任,这个心也是事业心、责任心。第二要有一副黑脸,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人和事,都要铁面无私、黑脸无情,从严执法。第三要有一张快嘴。发现问题,就要直截了当地指出来,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否则就是在误人误己、渎职犯罪。第四要有一只铁手。违法处理一定要狠,不狠的话就不能达到吸取教训,消除隐患和教育他人的目的。第五要有一双勤腿,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隐患现场,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情,如果我们连自己管辖领域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监管,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工作人员。
二、明确职责,摸清情况。
明确任务、责任工作目标及标准,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一是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责。我们是综合监管部门,监督谁、管理谁、怎么实施监管一定要明确。我们既不能代替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更不能代替他们去做工作,这是一个重要原则和工作方法。应该我们管的一定要管好,我们的重点是检查、指导、督促和监督,其中督促和监督是我们最大的任务,要常抓、管严、查细。对重大事项我们可以协调一起去做,但不能事无巨细、缺乏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该管什么,该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搞清楚,决不能出现缺位、错位、越位和扯皮、推诿、不协调等问题,要注重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打好我们的监管基础。就是每个科室对分工职责、范围、权利、责任、义务等都要一一明确,该监管的一定监管到位。每一位干部职工对自己分工领域工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基层什么情况一定要清清楚楚,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就谈不上监管到位。因此,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监管的行业、企业情况、矿点、地址、联系人等统计数字,分门别类拉出清单,建立档案,并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单纯靠我们自己的监管力量是无法做到监管到底的,一句话,你可以检查不到,但不能掌握不全。上级了解情况、统计数字一问三不知,那就是我们监管的失职,因为连自己分管领域情况都不知道,何来监管?在此基础上,筛选并建立起重点单位登记和事故隐患档案。小单位可以抽查,重点单位要经常查;此外,除筛选出全县的重特大隐患以外,每一个业务科还要筛选出一批事故隐患来实施重点监控。要经常下去跑,经常打电话问,因为发生事故是要负监管责任的。不严加管理是不行的,该怎么管就怎么管,该关闭取缔的就要关闭取缔。安全生产首先要以保障安全为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都要去帮助、指导。对高危行业,在确实摸清底数、心中有数的基础上,一定要实施严格控制和全面监管。三是尽快督促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是当务之急。从我县的总体情况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都需要应急救援机构,建立起快速应急救援机制。但从当前情况看,还有一大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即使已经建立起的,缺乏资金、训练和具体化,其实际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我们监管,就是要及时督促、帮助和指导其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防止出现一旦有情况,拉不出、用不上的局面。
三、切实加强学习,尽快成为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工作,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头军,需要我们必须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才能够随时应付出现的各类问题。一是现在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都非常重视,近几年连续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从7月1日起全国执行《行政许可法》,这个行政许可法就是规范我们行政行为的,你滥用许可,或者你该许可的你不许可,这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随时会成为被告。对我们安监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力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和认真研究,要逐句逐字地弄清楚。我们是执法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综合部门,这么多法律法规,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熟悉、不会正确使用,遇到问题就手足无措、临时研究,就没办法正确执法,也没办法去处理问题,更谈不上执法效率、效果和指导了。二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管涉及安全的方方面面标准和规定,需要我们必须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及时学习、研究、熟悉和掌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尽快成为监管的行家里手,做到一看知、一口清,查到点上,说到关键,依靠我们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提高和促进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才能够提高我们的监管质量和威信。
四、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清政廉洁。
我们是从事执法工作的,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而是代表全局、政府的形象。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我们的监管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我局的各类规章制度。建局以来,我们的制度建设应该说搞得比较全了,不过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去抓落实。我们的各类制度都已经制定出来,包括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都已经建立起来,最终能否有效,关键在于落实。那就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自觉去遵守,。
二是要以行政许可法的实行为契机,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7月1日,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可以说,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权必有责,用权必须受到监督,侵权必须要赔偿,违法受追究,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们安监局是一个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权利的责任是统一的,享有多大的权利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因此,我们在行政执法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决不能够做损坏安监局的形象的事情。同时,一定要坚持廉洁,搞好廉洁自律,不能因为有权执法就收取被执法者的任何好处。
五、理顺关系,加强沟通,高度重视宣传和接待。
首先要加强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联系与协调,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协调工作,落实责任;同时我们的工作与新闻媒体密不可分。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还要搞好与各部门、乡镇的关系。
此外,要注重树立安监部门权威,没有权威不能执法,不能达到目的。权威是辨证的东西,权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人民群众给的,现在政府已经给了我们权力,全县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是我们掌握,但怎么去树立威信,并不是有权就有威。权利是权威一个必备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有权不会用,滥用职权,照样没有权威。权威靠工作树立,靠正确行使权力建立,决不能滥用职权,也不能有权不作为。
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是法律赋予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我们局组建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坚持发扬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精神,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和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为己任,注重实践、注重探索、注重创新、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较好地解决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狠抓双基、深化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主要内容的总体思路,并做了大量具有开创性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但由于种种原因,安全生产工作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尤其是随着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基础设施脆弱、基础管理薄弱、基层监管微弱的问题还很突出。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而言,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如国家局王德学局长在讲话中指出的那种样: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有误区。在正确履行职责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在理顺工作关系上协调机制尚不完善,还存在着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不够和扯皮、推诿、不协调等问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上与目前工作要求有差距。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我觉得除了政府和局里需要抓好改进之外,做为我们安监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转变观念。增强创新观念、服务观念、全局观念和责任观念,树立安全利于发展大局,监管就是服务等正确观念,坚定信心,努力工作,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扎扎实实抓安全。改善工作方式和手段。把监管方法和手段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转向提高综合监管的质量,从单纯依靠集中整治转向既抓集中整治又加强日常监管,从注重事后处理转向注重事先控制,从注重一般号召转向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从依靠高压看管转向建立长效机制上来。加强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加强调查,不断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创出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够把综合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具体说就是: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作为安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使命,紧紧牢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责任比泰山还要重。人的生命是世界上最可宝贵的东西,预防事故,拯救生命,减少损失,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天职,是我们安监工作人员天大的责任。这个意识不仅要渗入到我们的意识,还要渗入到我们的灵魂。如果没有这个意识,我认为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我们总讲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三个代表”最根本的内容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首先就是生命的利益、生命的安全。如果连生命得不到保证,生存权利都被剥夺了,还谈什么根本利益!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就是拯救人的生命,减少财产的损失,做好这项工作就是最具体的、最直接的实现“三个代表”。我们总讲“执政为民”,首先我觉得应该是保护老百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讲“以人为本”,就是要用自己辛勤的努力来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否则,以人为本更无从谈起。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命的天大事。建局来我们局之所以要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谓的准军事化管理就是要有铁的纪律,有统一的意志,有紧张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从指挥,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决不容许拖拖拉拉、疲疲沓沓的工作作风存在。遇到紧急情况或接到命令后,必须迅速反应,火速行动,没有丝毫拖延的余地。发生事故要马上赶到现场去,赶到现场,要立即投入到指挥、协调、处理等工作中,这是一个安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的起码责任心。决不能出现人到了没车,车到了没油,或者平时打电话找不到人,电话响没人接等现象出现。
作为一名安监人员,要履行好我们的安监工作,我认为必须要具备有“五个一”:一是有颗红心,时刻想着保护人民群众,想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想着自己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责任,这个心也是事业心、责任心。第二要有一副黑脸,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人和事,都要铁面无私、黑脸无情,从严执法。第三要有一张快嘴。发现问题,就要直截了当地指出来,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否则就是在误人误己、渎职犯罪。第四要有一只铁手。违法处理一定要狠,不狠的话就不能达到吸取教训,消除隐患和教育他人的目的。第五要有一双勤腿,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隐患现场,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实情,如果我们连自己管辖领域的基本情况都不清楚,也就无法实施有效监管,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工作人员。
二、明确职责,摸清情况。
明确任务、责任工作目标及标准,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一是明确综合监管的职责。我们是综合监管部门,监督谁、管理谁、怎么实施监管一定要明确。我们既不能代替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更不能代替他们去做工作,这是一个重要原则和工作方法。应该我们管的一定要管好,我们的重点是检查、指导、督促和监督,其中督促和监督是我们最大的任务,要常抓、管严、查细。对重大事项我们可以协调一起去做,但不能事无巨细、缺乏重点,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我们该管什么,该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一定要搞清楚,决不能出现缺位、错位、越位和扯皮、推诿、不协调等问题,要注重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要打好我们的监管基础。就是每个科室对分工职责、范围、权利、责任、义务等都要一一明确,该监管的一定监管到位。每一位干部职工对自己分工领域工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基层什么情况一定要清清楚楚,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就谈不上监管到位。因此,首先要搞清楚自己监管的行业、企业情况、矿点、地址、联系人等统计数字,分门别类拉出清单,建立档案,并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单纯靠我们自己的监管力量是无法做到监管到底的,一句话,你可以检查不到,但不能掌握不全。上级了解情况、统计数字一问三不知,那就是我们监管的失职,因为连自己分管领域情况都不知道,何来监管?在此基础上,筛选并建立起重点单位登记和事故隐患档案。小单位可以抽查,重点单位要经常查;此外,除筛选出全县的重特大隐患以外,每一个业务科还要筛选出一批事故隐患来实施重点监控。要经常下去跑,经常打电话问,因为发生事故是要负监管责任的。不严加管理是不行的,该怎么管就怎么管,该关闭取缔的就要关闭取缔。安全生产首先要以保障安全为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取缔。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都要去帮助、指导。对高危行业,在确实摸清底数、心中有数的基础上,一定要实施严格控制和全面监管。三是尽快督促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是当务之急。从我县的总体情况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都需要应急救援机构,建立起快速应急救援机制。但从当前情况看,还有一大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即使已经建立起的,缺乏资金、训练和具体化,其实际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我们监管,就是要及时督促、帮助和指导其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防止出现一旦有情况,拉不出、用不上的局面。
三、切实加强学习,尽快成为监管工作的行家里手。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工作,我们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头军,需要我们必须掌握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才能够随时应付出现的各类问题。一是现在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都非常重视,近几年连续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别是从7月1日起全国执行《行政许可法》,这个行政许可法就是规范我们行政行为的,你滥用许可,或者你该许可的你不许可,这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随时会成为被告。对我们安监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力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和认真研究,要逐句逐字地弄清楚。我们是执法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综合部门,这么多法律法规,如果连我们自己都不熟悉、不会正确使用,遇到问题就手足无措、临时研究,就没办法正确执法,也没办法去处理问题,更谈不上执法效率、效果和指导了。二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管涉及安全的方方面面标准和规定,需要我们必须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及时学习、研究、熟悉和掌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尽快成为监管的行家里手,做到一看知、一口清,查到点上,说到关键,依靠我们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提高和促进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才能够提高我们的监管质量和威信。
四、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清政廉洁。
我们是从事执法工作的,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而是代表全局、政府的形象。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我们的监管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我局的各类规章制度。建局以来,我们的制度建设应该说搞得比较全了,不过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去抓落实。我们的各类制度都已经制定出来,包括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等都已经建立起来,最终能否有效,关键在于落实。那就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自觉去遵守,。
二是要以行政许可法的实行为契机,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7月1日,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可以说,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权必有责,用权必须受到监督,侵权必须要赔偿,违法受追究,也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们安监局是一个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权利的责任是统一的,享有多大的权利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因此,我们在行政执法中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决不能够做损坏安监局的形象的事情。同时,一定要坚持廉洁,搞好廉洁自律,不能因为有权执法就收取被执法者的任何好处。
五、理顺关系,加强沟通,高度重视宣传和接待。
首先要加强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联系与协调,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规定,协调工作,落实责任;同时我们的工作与新闻媒体密不可分。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经常向他们通报情况,还要搞好与各部门、乡镇的关系。
此外,要注重树立安监部门权威,没有权威不能执法,不能达到目的。权威是辨证的东西,权是党和政府赋予的,人民群众给的,现在政府已经给了我们权力,全县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是我们掌握,但怎么去树立威信,并不是有权就有威。权利是权威一个必备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有权不会用,滥用职权,照样没有权威。权威靠工作树立,靠正确行使权力建立,决不能滥用职权,也不能有权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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