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计划
学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学习计划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活动背景及进展情况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部署。 根据市委安排,我市高校将参加全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7月份,各高校党委组织本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几天时间专题学习。下学期开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全面启动。 二、集中学习对象、内容、时间、方式 (一)参加对象 1.全体校领导; 2.全体处级干部(含助理)。 (二)学习时间及内容 1.7月4日上午8:30—11:30: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等,并组织讨论。 2.7月5日上午8:30—11:30:集中学习刘云山同志和赵乐际同志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等,并组织讨论。 (三)学习方式 本次学习实行分组制,共分五个组,教学执行部门和服务部门混编,具体分组和2013年二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分组安排一致。校领导、党委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参加五个组的学习。每个组设召集人1名,联络员1名。 三、相关要求 (一)对参学人员的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须经钟书记同意后,将书面请假条交各组联络员,最后由组织部汇总。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前组织请假的领导干部补学相关内容。 2.认真参加学习,做好学习笔记。下学期组织领导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对各组召集人的要求 组织好本组的集中学习和集中讨论。 (三)对联络员的要求 做好相关事宜的通知、签到、会议记录以及材料收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