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
市委组织部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
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就我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做到办事程序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选拔力度,适时公开选拔一批乡局级领导干部,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干部实绩管理,积极探索领导干部淘汰退出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和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研究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办法,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调动全县干部积极性,努力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三、创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优化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激励关爱长效机制;进一步浓厚党建工作氛围,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人、财、物保障机制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深化区域特色党建;整合城乡资源,加强城乡互动,逐步构建城乡党建工作新格局,确保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四个”凤冈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着力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职能,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激励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才参与“四个”凤冈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或咨询相关政策,热情接待、及时登记并交办相关科室办理。对重要信访事件及时上报部领导,明确信访责任人,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外服务和交往中树立“人格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观念,互相尊重、一视同仁。 六、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按照作风整治要求,严肃部内纪律,优化组织部门作风建设。严格保守党和国家以及组织工作机密,遵守组工干部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争创党性最纯洁的部门、争做党性最纯洁的干部,深入开展“争作‘五个标杆’”主题实践活动。严格遵守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规定和县委“二十四条”规定,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市委组织部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组工干部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塑造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服务发展、公道正派、可亲可信的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是坚持“淡泊名利”的心态。组工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淡泊名利、甘守清贫的态度,保持健康的心态,正确对待政治和经济待遇,不盲目攀比,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坚持做到成绩面前不骄傲、困难面前不低头、失败面前不气馁、诱惑面前不伸手。坚持以“低调一点、朴实一点、善良一点、细心一点”为原则,做到性格开朗,心胸豁达,平易近人,从而树立可亲可信的形象。二是坚持“率先垂范”的状态。带头讲政治、守原则、顾大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落实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做到立说立行、真抓实干,从而提高组织工作执行力,更好地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坚持忠诚于党我带头、服务人民我带头、加快发展我带头、优良作风我带头、廉洁自律我带头。坚持带头改文风、改会风、改作风,切实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行拟短稿精稿。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做到自身要求特别从严、制度约束特别从严、监督检查特别从严。三是坚持“联系群众”的常态。积极开展“小康驻村工作”、“组工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行“带问题下基层一线面对面收集民意、带措施下基层一线实打实解决困难、带课题下基层一线点对点掌握实绩、带真情下基层一线心贴心听政纳谏”的“组工干部一线工作法”,树立组工干部的标杆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各科室分别联系2个乡镇,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别与5名基层党员干部、1名先进人物、1名优秀人才、1名困难群众结对,每月开展一次主题活动;组工干部每年撰写1篇调研报告并指导基层实施1至2个党建创新项目。四是坚持“公道正派”的操守。严守组工干部“十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遵义市委“十二项规定”、机关干部“四要十不准”、《组工干部行为规范》等,始终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做到敢于碰硬、敢于说真话、敢于向歪风邪气“亮剑”。坚持推荐好的干部、发现好的人才、带出好的队伍,在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中,突破人情关、权力关,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做起,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使公道正派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职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