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
一、基本情况
本阶段“打非治违”行动从2012年5月14日-7月31日,共组织检查46次,组织检查人员138人次,受检查工程项目46项次,检查中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其中黄色警示1份、录入省动态管理系统1份。
二、重点内容的检查情况
1、我区报建项目中,不存在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弄虚作假,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情况。
2、各项目施工企业都依法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存在倒买、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现象。
3、我区报建项目都严格按要求办理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
4、检查中,未发现有建设单位将房屋市政工程发给不具备各相应资质单位或随压缩工程项目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等现象。
5、各建筑施工企业能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未发现瞒报、谎报事故的。
6、大部分施工企业能认真执行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制度,能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按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深基坑、高大模版支撑体系、高层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管理。
7、检查中未发现施工企业有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
8、大部分施工企业能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各项目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符合要求。
9、各施工企业能按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操作规程,未发现有施工企业对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拒不落实整改,抗拒安全执法的现象。
10、检查中未发现有施工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
11、大部分项目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基本健全,应急预案符合要求,基本能及时组织演练。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个别施工企业未能有效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存在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或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2、个别施工企业未能针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
3、个别项目施工用电分配电箱箱体材质不合规范,个别电缆线架设高度不足,配电房防鼠措施不完善。
4、个别项目临时设施集装箱距基坑边缘过近,应移至安全距离。
5、个别项目现场安全警示牌布置不合理,安全管理资料未整理归档。
6、个别项目基坑支护方案未及时根据专家评审提出的意见作出合理修改。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施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三定”原则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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