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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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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2011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1篇

      为贯彻区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灞桥区教育局采取五项措施坚决遏制学校各种乱收费行为。

      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

      开学前,教育局召开2011年春季开学工作会,对全区中小学校长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了收费工作的全面培训,分别就学校财务管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票据书写、经费使用以及教育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做了强调和培训,为全面做好开学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签订《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

      为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教育局与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明令禁止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等违规办学、违规收费行为。同时要求学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杜绝建校费、赞助费等违法违规收费,实现教育收费阳光透明。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面向社会监督。

      教育局要求各校在醒目位置公开教育局举报电话。教育局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电话,对举报违规收费问题,认真调查,对违规收费的负责人严肃处理,绝不估息,同时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

      教育局推行科室包片工作责任制度,将全区学校按学区划分到每个科室,各科室负检查督导包片内学校的收费,查出问题及时收正。教育局成立教育收费督查小组,采用学校检查和家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严查学校收费工作。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

      将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之列,实行违规收费一票否决制,同时要求学校完善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以及校内监督制度,确保学校收费规范透明。

      2011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2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我局承担的一项反腐败牵头工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作出了安排部署。把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突出的位置,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认真解决好教育乱收费问题,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春季在14个郊(区)市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市长蒋显伦同志任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就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和实施这项重大改革作出工作部署,确保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新机制实施过程中,我市除按中央规定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外,还同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信息技术费,免信息技术费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全市预计投入资金3.93亿元,其中:免杂费1.89亿元,免课本费0.34亿元,寄宿生生活补助 630.77 亿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专项资金 9302.05万元,校舍维修专项资金7069.51亿元。在投入总额中,中央及省转移支付金额17484万元,我市市及区(市)县财政安排21802.62万元。

      以上措施实行之后,14个郊区(市)县小学人均减少教育费486670元/人、年,初中人均减少教育9801100元/人、年;六城区小学人均减少教育费86元/人、年,初中人均减少教育费316元/人、年,减轻群众负担约2.7亿元。

      二、认真抓好成都市治理教

      育乱收费牵头工作

      坚持和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月1日召开了全市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下发了《成都市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对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提出了关于监督检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对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等六项工作重点。

      教育局作为牵头部门,较好地发挥了牵头协调作用,物价、监察、财政、审计、法制、新闻出版等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春季开学,我局共组织了十个检查小组对全市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市政府副市长蒋显伦亲自到双流县、新津县部分学校进行了检查。市教育局机关相关处室同志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对金牛区、青羊区、崇州市等9个区(市)县和树德中学、成都外国语学校等8所直属学校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秋季开学组织了八个检查组,分别对14个区(市)县和部分学校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学校收费情况;省八条规定的落实情况;城区实行银行代收情况及各学校收费公示牌公示情况;市直属学校下放后的收费情况。同时,各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实行了分片包校检查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检查面达到了100%。

      今年9月,市物价局、教育局、纠风办、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并于今年10月至12月组织了检查组,对20个区(市)县和市属高校、市属中学进行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平稳,14个郊区(市)县政府在保证教育投入和教师待遇的基础上,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和信息技术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温江区和双流县还免除了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现了本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收费;全市中小学都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城区学校都严格按照要求实行了银行代收费,在开学前,学校将收费的详细项目印发到家长的手中,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据统计:1至11月,共受理群众乱收费电话、网络和信访投诉103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7%。经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均认真进行了处理。

      四、建立教育监督长效机制,规范教育收费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亲民、富民、惠民、助民、安民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制定下发了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的意见》。文件要求对实行新机制的学校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同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必须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为当地居民提供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口入学,不得对优质教育资源减少招生计划或不下招生计划而用于招收择校生,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也作了进一步规定。

      (二)完成全市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的要求对全市37所改制学校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已有8所退回公办;全市已审批的公办民助和民办公助学校都做到四独立;停止了对新的改制学校的审批。并对改制学校2008年底以前的归属问题做出初步方案,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的各类改制学校达到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促进区域内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成效。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了创建工作。自

      2006年底至2007年9月,共有7个区(市)县积极申报。今年一月,蒲江县已经通过验收,成为首批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的基础上,今年五月,青羊区、武侯区作为我市第二批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区(市)县也通过了四川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目前,经综合考评,又推荐了双流县、郫县、金牛区作为我市第三批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的区(市)县,并即将接受省上检查验收。通过此项工作,上述六个区(市)县的群众投诉大大降低,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九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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