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农场林业局2010年春季防火题记
为响应垦区今年绿满垦区,共建生态家园活动,结合我场今年春季防火宣传,我场林业局做出了旨在提高农场的森林防火意识,动员全场各行各业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为森林防火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做好二零一零年年度我场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结合我场实际,制定了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继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强化全场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对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区形成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各级成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1、防火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全江(场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赵玉华(场林业局副局长);姚力(场林业局副局长)
2、各管理区、涉林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宣传领导工作机构,并落实专门的具体工作人员。
三、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是抓好整个森林防火系统工作最基础的工作,事关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要针对当前的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1、开展四项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1)农场防火办在防火戒严期发戒严令或布告。
(2)电视上看防火宣传栏目。
(3)广播上听防火宣传栏目。
(4)道路、林区、见防火宣传标语。
2、实施三项工程。
(1)开展中小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标语。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林区标牌工程。要求每个管理区、街道办事处、公园按统一标准和式样新建森林防火永久性宣传牌12块。
(3)农户通知书工程。在2010年3月30日前,由场机关印制户主通知书5000份发给农户。各管理区、街道办事处按实际农户数领取户主通知书,和区指挥部签订户主通知书宣传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的入户防火宣传,和每户农户的户主签订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并于2010年4月5日前将签订的户主责任书和宣传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3、做到两个深入。即宣传活动深入农户,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4、力求一个消除。即消除死角和盲区。
三、宣传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党和国家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森林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选编;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常识。
四、宣传重点
农场中小学校,管理区、公园,驻林区的施工、开发单位,天保林区,水源林区,林区风景旅游点。
五、宣传方式
1、全面刷新各类宣传标语、宣传碑牌,制作大幅宣传布标,利用集市或双休日在入山路口进行宣传。
2、复制森林防火宣传磁带,利用广播进行宣传。
3、流动宣传车在林区、重点火险部位、面山和集市等重要地段巡回宣传。
4、书写墙报、黑板报、简报、标语。
5、利用电视进行宣传。
6、制作《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森林防火有关宣传挂幅进行图文宣传。
7、戒严期印制《入山通知书》,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规定。
8、各管理区、街道办事处要在4月份在辖区举办一次大型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农户的森林防火意识。(建三江农垦分局胜利农场林业局 二0一0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