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一、领导负责制度
各村(居)委会,街直各部门要根据委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各级领导在本部门(单位)和主管(监管、服务)对象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做到:1.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各自的联系点,指导工作,现场办公,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带动面上的工作;3.各级领导及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工作;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单位)的自查自纠;5.将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与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有机结合。二、工作责任制度1.按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2.街道机关要切实负起双重责任,在做好机关自身的自查自纠工作同时,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及行业开展好自查自纠。3.对开展工作较好的予以表扬;对开展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纠正。三、联络员制度各单位、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报街道商业治理贿赂办公室。联络员的任务是在以下方面保持所在部门(单位)与街办的工作联系:1.了解和传达专项工作的具体做法;2.反映本部门(单位)遇到的新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3.及时编报本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填报有关统计报表,收发简报。四、学习制度各地领导班子要坚持以学习为先导,做到:1.讲政治、讲大局,深化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真正做到三个认清,把专项工作看得很重,摆得很高,抓得很紧很实;2.全面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正确把握专项治理的基本要求,重点把握好八个要点;3.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觉性和紧迫感,以更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三项主要工作。五、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各阶段布置和总结时及时召开会议,及时学习文件、研究总结阶段进展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各项工作。六、投诉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街办大门口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登记、受理举报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实处理工作,在处理来信来电中,要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加强请示报告,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七、报告和情况交流制度1.各地、各单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及时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答复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机关反映情况,报告工作。2.各地、各单位要及时以简报的方式报送本部门(单位)的专项工作情况,交流经验体会,宣传先进典型;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整理各部门上报情况,按时编发简报,通报情况。八、督查制度1.街道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有重点地督促检查自查自纠情况;2.采用发函督办、电话催办、当面约谈、上报材料、听取汇报、座谈研讨和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随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政策,增强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九、公文办理制度(一)公文传阅。中央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和简报等,传阅至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位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印发至办公室各成员。(二)公文管理。对印发的文件、简报、内部请示、会议纪要等材料均要整理归档。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为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制定本制度。一、认真学习掌握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文件会议精神。二、熟悉业务,探索规律,全面了解工作情况,掌握职责要求和工作程序。三、工作严谨,办事干练,严格程序,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四、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五、履行岗位职责,不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主动补位,协调配合。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纪律,及时请示报告,严守举报案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