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这个中心任务,以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为目标;以依法实施土地承包规范管理为重点;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秩序为保障;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力;以强化农经统计分析、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提高服务“三农”水平,为促进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四个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贯彻;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村账乡管、村集体资产管理四个服务,确保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落到实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有效。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坚持在经济上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政治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
3、坚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充实和完善工作内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4、坚持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国家已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农业部将每年的3月1日(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重点宣传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大力开展“土地承包法律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宣传,使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精神,落实和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坚决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办法,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要重点检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的做法;是否存在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的做法;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抵扣农民土地征地补偿费或补偿不到位的现象。
(1)4月初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
(2)5 月中旬前完成突出问题的摸底排查和整改纠正;
(3)6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村与村之间的交叉检查,并将自查整改和交叉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县局农经站;
(4)7月上旬县局将组织一次乡镇与乡镇之间的交叉检查,督促整改到位,以迎接7月底市局组织的县与县之间的交叉检查。交叉检查中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8月中旬前各乡镇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落实整改纠正措施。
3、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的查遗补缺和整改纠正,确保农户实际承包情况与表册数据和录入信息完全一致。8月上旬前,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将数据调整情况上报县局农经站。
4、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的协调机制。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纳入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内容,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由经管、矛盾纠纷排查中心和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参与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要结合土地承包管理日常工作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问题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落实责任目标,健全工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承包纠纷发生后能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能,将矛盾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