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务用车清理检查工作汇报
县公务用车清理检查工作汇报县公务用车清理检查工作汇报
按照xx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公务用车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第一检查组一行四人,于8月9日―8月12日,历时四天,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对教育局、公安局等21个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我们发现单位领导大多数能够重视,及时指定专人,认真开展自查,仔细填写登记表,按要求作出承诺,公务用车清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统计结果 经过检查统计,21个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4辆,按不同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车辆使用性质分:一般公务用车86辆,执法执勤用车158辆(大部分集中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 2、按车辆类型分:小轿车154辆,越野车22辆,客车16辆,专业车34辆,其它类型18辆; 3、按购车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购车101辆,自筹资金购车65辆,上级拨付车辆77辆,租用车辆1辆(县文广局)。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按时上报有关资料,还有单位至今未报车辆登记表和承诺书。 2、个别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车辆信息不全、没有购车价格、装潢价格。 3、个别单位存在租车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清理的核查工作,彻底摸清超标、超编的车辆情况。抓住重点,对重点单位再核查一次。 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各项制度,探索构建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3、建立完善县纪委、财政局、公安局等联合监管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头把关,从严实施。 4、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各单位将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作为政(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规定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各项管理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公务用车清理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