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2年基层工作总结
一、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为主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
我局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为主线,在健全县、乡、村、组、户五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的基础上,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44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61起,调处2061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2061起,调处成功率达100﹪。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处重大疑难纠纷68起,调处成功68起,其中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流动调解庭调处20起,调处成功20起,县交通事故调委会调处40起,调处成功40起,县医疗纠纷调委会调处8起,调处成功8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流动调解庭调解的纠纷中,领导交办案件12起,乡镇等涉事单位上报要求调解的8起。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加大宣传,营造“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氛围。开展以“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一是召开会议。一是召开会议。市“3.6“会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我县“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分别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专题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2年3月15日,在永兴宾馆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乡镇政法委书记、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参加的全县“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对“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进行专题部署,各乡镇也召开了相应的会议。7月26日召开了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司法所所长、律师、法律工作者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再部署。7月27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又主持召开了县信访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了信访积案领导包案化解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宣传造势,为专项活动的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据统计,全县共印发《“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方案》300余份,悬挂横幅154条,张贴标语2600余条。二是编发《永兴司法》简报。编印《永兴司法》简报40000余份,通过干部大下访发送到千家万户。三是媒体宣传。在郴州日报刊登专题信息报道8篇,在县城区和各乡镇开展宣传56场次,在县电视台政法时段播出调纠专题报道8期,如油麻乡油麻村邓某与邓某某的建房用地纠纷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2、创新举措,加大“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工作力度。一是在组织保障方面实行三优先,即人员优先安排、车辆优先调配、经费优先保障,为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实行“首行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制度。明确县司法局局长为全县“首席人民调解员”,乡镇政法委书记为本辖区内“首席人民调解员”。三是实行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包案、分系统联片调解机制。将县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年初领导分工分为六个组,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矛盾纠纷积案,掌握矛盾纠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情况。四是举办以案学法业务培训班。8月中旬,我局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以案学法业务培训班,实行封闭式培训,并组织闭卷考试,对考试结果实行了重奖重罚,按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对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各罚款200元,以考试促学习,有效提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指导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推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全县在龙形市乡调委会率先推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对村调委会调解的案件每件由乡财政奖励100-200元,对村调解组织没有组织调解而上交乡调委会的每件罚200元。以此来强化村级调解组织的责任。确保“大纠纷不出乡,小纠纷不出村”目标的实现。六是实行人民调解规范化制度。将人民调解规范化作为一项制度来抓,进一步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台帐和重点人员台帐,并要求人民调委会必须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将通过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形成案卷。五是推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组织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和乡镇司法所长学习宜章县人民调解文化,投入2万余元,先后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驻城关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油麻、湘阴渡、柏林、马田、城关、太和、黄泥等调委会推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
3.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排查调处活动。一是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专项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节假日、敏感时期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在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清明期间、五一期间、国庆及党的十八大前夕等重点时段认真开展全县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三是开展联谊活动。8月31日,我县首度邀请到安仁县、桂阳县、耒阳市、苏仙区、资兴市等县市区分管政法的县级领导及周边乡镇主要领导等150多人在永兴荣裕大酒店召开联谊会和座谈会,共签定边界县睦邻友好协议5份,边界乡镇睦邻友好协议55份。四是开展“以下访促民调、以真情促调解”为主题的大下访活动。组织干警与调委会人员一道深入全县各乡镇、村(居)排查化解纠纷。先后成功调处了湘阴渡镇滩洞沉陷区涉及千余人,赔偿金额达170余万元的系列纠纷、相利煤矿涉争议退股债务达400万元的债务纠纷、香梅八矿与碧塘乡牌楼村何家自然村何氏家族祖坟赔偿纠纷等一批突发性纠纷积案。妥善调处了碧塘乡村民李某小孩在县敬老院内水塘溺水死亡赔偿纠纷、塘门口镇毛塘村刘家组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太和乡桐木村村民邓某与李某侵权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化解了柏林镇村民李善文长达两年赔偿金额达197000元的工伤赔偿纠纷、悦来乡胡家村与三黄村因1974年修路占地补偿问题引发的多年处而未决的纠纷、2011年永兴星城金属责任有限公司职工侯某工伤赔偿纠纷、洋塘乡西龙村村民邓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了以李香梅为主因其夫张玉田1993年因群架劝架被误打致死赔偿、碧塘乡湘州村张某与张某某长达十七年的山林承包纠纷、高亭乡高亭村刘某与刘某某多年因非法同居引起的纠纷悦来乡平田村欧姓祖坟坟地纠纷等一批上访积案,稳控了79年临战退伍兵、原8023部队等要求提高优抚待遇、柏林镇高山村高甲顺请求提高尿毒症血透报销比例等因政策法律因素暂时无法化解的上访人群,有效地预防了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
今年五月下旬,随着高亭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封顶,我县已全面完成了司法所建设任务,共投入国债资金146.1万元,完成总投资837.6万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总建房面积达4837.2平方米。
三、完成法律服务所的年检注册工作
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县三个所和13名法律工作者登记造册并上报市局,确保我县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组织法律工作者参与“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开展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的基层基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一定会努力工作,迎头赶上。为我县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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