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龙潭司法所具体指导下,我校已顺利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教工作深入开展,学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教、构建和谐龙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巩固和发展我校二十年普法教育成果,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委宣传部、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永定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龙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适应教育工作大局,适应学校和广大师生对法律知识的现实要求,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学校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工作原则:憗根据《永定县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工作原则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和广大师生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学校和广大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校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年龄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学习宣传学校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和重点性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行政领导及广大教职工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制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学校管理和未成年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加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2、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律素教育。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3、认真做好每年4月份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国庆节前后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或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制教育图片、标语、专刊、广播、板报、影视等宣传工具开展趣味性强、内容生动、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校园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4、在主题活动期间继续邀请公、检、法、司等有关人员到校作法制教育专题报告,要积极配合公安政法部门抓好公安部对学校安全的八条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作用,积极探讨社会、家庭、学校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最佳途径。
5、积极开展学生送法进万家活动,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推进整个社会的社会效果。
三、对象和要求
根据上级的规划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中小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系统的重点是: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员理论学习、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能力。培养公职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学校要认真组织每年的11月份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全县公职人员学法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公职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在校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努力培育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青少年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校要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五年规划,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工经费,培训骨干,抓好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09年。各校按照本规划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总结真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上半年,各校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进行自查,补缺、补差。下半年,接受省、市、县统一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为了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中心小学决定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校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中心小学将在总结四五普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作为学校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列入各项考评的重要内容。各校应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总结,并保管好2006年至2010年五年的台帐资料。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励机制。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分年度进行考核,对在年度考评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达标的学校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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