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新中江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工作成效
(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1、基本情况: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20个,其中:敬老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49个,社区居委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38个,老龄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6个,殡仪馆、干休所、社会福利院、社会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各1个。
2、进度情况:在120个重建项目中,除凯江6个综合社区由建设局负责重建,仓山镇1个社区和1个老龄服务设施由组织部负责重建外。其余由我局牵头负责重建的112个项目,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107个、开工率95.5%,完工项目89个、完工率79.5%。未开工项目5个,其中干休所重建项目已完成招投标核准,另有3个社区居委会和1个老龄服务设施因方案正在评审或水电问题等未开工。
(二)民生保障工作
1、城乡低保
城镇低保。现已保障12816户18799人,月保障标准200元,1至6月累计发放保障金1869万元(含春节期间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50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65元。
农村低保。现已保障37661户54451人,年保障标准800元,1至6月累计发放保障金2425.5万元(含春节期间为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0元),累计人均月补助74元。
2、城乡医疗救助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72274名特困群众、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标准每人30元,资助现金216.822万元。大病医疗救助2057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809万元,按低保、五保人数的总和计算人均医疗救助达到123元。
城市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555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49.7万元。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人均医疗救助达到79.6元。
3、农村五保供养
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1020人,1-6月累计发放供养金 991.8万元,月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0元。目前,全县集中供养6281人,集中供养率达57%。
(三)救灾救济
1、冬春救济工作
1-6月下拨救灾资金501.265万元,发放救灾大米100万斤,救助困难群众和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14025户35063人。
2、8.13农房灾后重建
去年 8.13洪灾全县倒房重建户351户,目前已全部竣工,每户补助建房资金14200元,已全部通过信用联社直发到户。
3、慈善工作
(1)、捐赠现金情况:1-6月接受捐赠款9.5万元,其中中江卷烟营销部帮扶永丰乡延寿村修建堰塘捐赠款5.5万元;中江企业家为中江特校捐款4万元。
(2)、捐赠物资情况:四川德阳市年丰食品有限公司为特校捐赠菜油1吨。
(四)优抚安置
1.积极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活动
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县人武部、武警县中队、武警消防大队,赠送了慰问信并赠送慰问金13000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00余人,送慰问金30000元,向全县重点优抚对象赠送慰问信7万多份。慰问1-4级伤残军人13人次,赠送慰问金5200元,慰问企业下岗伤残军人89人,赠送慰问金18200元,慰问军队退休干部34人次,赠送慰问金10200元。走访慰问军烈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代表3人1200元。共赠送各种慰问金7.78万元。
2. 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1-6月为4043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生活费1002万元;二是选送了10名企业下岗转业志愿兵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尽力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认真做好安置工作
今年共接收退伍、转业、复员军人583人,其中城镇138人,已安置条块管理子女9人,至目前为止已有自谋职业85人领取了自谋职业补助金483万元。
4.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
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社会事务管理
1、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做好选举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760个村、71个社区居委会选举中,一次性选举成功的村760个、社区居委会71个,选举成功率达100%,依法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婚姻登记管理。对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执法抽查,规范了婚姻登记政务公开。1-6月办理结婚登记5276对,离婚登记1028对,登记合格率100%。
3、收养登记。按照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10件。
4、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新登记6个社会团体,已对87个社团23个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
5、殡葬管理。通过大力宣传殡葬法规和强有力的殡葬执法,1-6月火化遗体802具,依法处理违法土葬案件354例。
6、救助管理。依法救助,文明服务,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1-6月接待求助人员195人。
(六)老龄工作
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老年权益保障法》,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1-6月为3121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敬老费92万余元,预计全年发放敬老费197.16万元;1-6月办理老年优待证3670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资金差口大。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省、市民生工程需大量资金,仅城乡低保资金预计全年需发放8000万元(含6月以后提标资金),按去年基数计算,除向省、市争取资金6400万元和县财政安排预算800万元外,资金尚缺口800万元。建议县财政加大资金配套力度,以保证圆满完成民生工程工作任务。
2、敬老院管理难度大。新建49所敬老院完成后,每所敬老院可入住五保老人50-100人,每所敬老院需管理人员3-4名,敬老院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建议将管理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以保证敬老院正常运行。
3、优抚对象治病难、住房难、安置矛盾比较突出。由于经费紧张,不能达到解决好优抚对象实际困难的要求;城镇义务兵和转业士官中一部分人不愿自谋职业,但又无处可安置,矛盾难以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强监督管理
1.加快重建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加快推进敬老院、社区居委会、老龄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对已开工的项目要求相关乡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督促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二是加快推进殡仪馆、干休所、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进度,力争在明年初基本完工。
2、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将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分别安排到各项目乡镇督促检查,帮助项目乡镇解决在重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人管理,每个问题都能及时处理。
(二)继续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大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水平
1、确保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按照省、市的要求,2011年全县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2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1元;新增集中五保供养对象80户,集中供养五保标准不低于2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60%;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140元;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新建社区爱心慈善超市4个。
2、提高困难群体生活救助水平。及时准确掌握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化,适当提高城乡低保和各项社会救助标准。实现社会救助的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帮助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解决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提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适当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力资助城镇三无人员、城镇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优抚群体保障的主体责任,确保优抚群体生活水平随经济发展而增长,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千方百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排查矛盾和问题。贯彻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增强信访维稳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诉求信访,着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杜绝因执行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涉稳工作,加强现行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帮助生活困难的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后续工作信访处理率100%,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村居委会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完成30个农村社区建设任务;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成果;完善救助站内部管理,确保救助对象安全;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防止和化解殡葬管理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四)强化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
1、进一步强化殡葬管理。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殡仪单位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三是继续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我县殡葬管理执法工作。四是继续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同时,积极宣传服务程序、服务承诺、经营范围、收费标准,通过宣传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
2、进一步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进一步巩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单位建设活动成果,逐步推进婚姻集中登记,以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突出服务特色,打造服务品牌为主要内容,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收养登记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事实收养问题。
(五)重视和加强民政新闻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
强大的民政工作需要强大的民政宣传。切实加强对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宣传工作贯穿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营造氛围,创造条件,整合内外资源,聚知聚力,形成强大的民政舆论宣传合力;找准民政宣传的切入点,深入挖掘民政工作内涵,突出民生,紧紧围绕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政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做好策划,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使社会各界认识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更有力、更有效地服务于民政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