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协会关于申请日常工作经费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核准成立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批复》(榆政民发[2004]120号),XX市环境卫生协会于2004年10月22日成立。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建设委员会。协会主要业务范围有:向业务主管单位反映行业状况及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制定、修订并贯彻城市环境卫生事业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道德规范,并监督遵守,贯彻实施;总结、交流、开发、推广环境卫生行业在深化改革、经营管理、科研教育、设施建设、垃圾处理、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等。
协会成立以来,按照《XX市环境卫生协会章程》,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协助举办了我市第二届环卫工人节;及时转发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会员参加学习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举办的环境卫生质量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研讨会。但相对其它城市行业协会,XX市环境卫生协会的工作比较滞后,来自市、县、区的环卫行业协会的主要会员,由于同属公益事业,协会会费至今尚无来源。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现申请协会日常工作经费10万元。
妥否?请批示!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篇:关于申请经费的报告 下一篇:关于申请业务经费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