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协议书
甲方:××镇人民政府
乙方:河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县××桥至××桥之间,一河两岸的改造事宜进行磋商,共同达成如下意向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开发范围
1、××桥至××桥之间,一河两岸面积约120余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河东约68亩,河西52亩(详见规划红线图)。
2、××西桥头向南200米,至西70米约21亩土地(详见规划图)。
以上共计开发的土地面积约为140余亩。
二、开发授权
1、甲方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授权乙方对整个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并独立进行建设开发,开发的具体事宜双方有待进一步协商。
2、土地手续甲方以挂牌形式办理到乙方名下。
三、开发构思
1、河东约68亩土地。拟建设一条16米宽的精品街道,街道两旁拟建4层商住房,占地约25亩。其余43亩拟建湖滨公园。
2、河西约52亩土地,拟建与河东相对称及相同规模的精品街一条,约占地25亩,其余27亩拟建湖滨公园。
以上共有用地面积约120亩,其中:两岸湖滨公园占地70亩,精品街占地(含商品房两边绿化地)26亩,商业宅基地占地为24亩,为总用地面积的20%。
3、两桥之间约150余亩水面,须进行河床清理,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水上游乐园。
4、××桥以南约20余亩土地,拟临河建设四栋16层高档住宅,成为××县标志性建筑物。
四、开发要求
1、精品街路面须铺设广场砖,高档庭园灯亮化及名贵花木绿化。商品房系采用欧陆风情设计。造型优美,房间布局合理。
2、绿化广场应配备景观灯,庭园灯,草坪灯,背景音乐,喷头,名贵花木,护栏,草坪及中心广场,室外运动器材,亭,长廊等。
总的要求是,高质量,高品位,高速度。
五、拆迁补偿
1、属于湖滨公园范围的住房拆迁还房及土地征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属于精品街及商品房用地的拆迁还房及土地征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资金投入
1、资金由乙方投入,包括商住房,精品街,湖滨公园建设等。
2、甲方给予政策扶持,待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双方经工程预算后,县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给予政策方面的确认。
七、优惠政策
甲方同意该项目享受“城中村”改造所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乙方进行道路及湖滨公园建设所投入的资金,甲方以税收政策给予调剂(实行包干形式)的办法进行解决。
八、建设周期
1、2006年1月完成总体方案的规划设计,审批工作。
2、2006年3月至6月完成项目的动拆迁工作。
3、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九、双方约定
1、规划方案须经县城建部门和县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规划方案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正式开发协议书。
3、意向协议应作为正式协议书的蓝本,协议条款原则不得改变。
4、甲方配合乙方组成专门班子负责项目的动迁、土地征用及补偿安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意向有效期为半年,期限内甲方不再安排他方开发。半年内,若双方未能签定正式协议并实质性开展工作,本意见书作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改造开发。
6、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正式协议时予以补充。
7、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oo五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