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
2010年,**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坚持管理谋和谐、公正求和谐、服务生和谐、安全促和谐,以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措施,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改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的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
(一)按照三抓、三提、三增、三树的队伍建设思路,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到位的交警队伍。
抓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团结型、廉洁型领导班子的要求,继续强化大队班子、大队二级班子的建设工作,增强班子的团结与活力,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抓作风建设。以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队伍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生活作风养成教育和整顿,进一步培养队伍爱岗敬业、严守纪律、善于服务、积极拼搏的团队精神,促进大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制度建设。巩固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果,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健全大队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绩效考核,做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促进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三抓,要达到三提、三增、三树立的效果。一是提高民警的政治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立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思想;二是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增强规范化执法能力,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三是提高民警的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树立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思想。
(二)强化警务保障,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优待警。
进一步落实健全从优待警、关爱民警、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基本的警务保障和警务装备,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民警正常执法权益。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工作,重点对民警执法过程、执法程序开展督察,努力营造正常的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建设,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大队工作业绩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非党业务骨干的培育,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二、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抓好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的调研工作和单警科技装备的配备工作,狠抓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这个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先期做好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调研,从着力解决县城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问题,解决云保线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入手,不断推动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为重点,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等业务的采集、录入、运用;完成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及大、中队的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加强对web网站相关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效果。开展文明、规范执法学习教育活动,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深化专、兼职法制员和值日警官制度,着力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健全交通管理执法责任制体系及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体系。在执法中做到依法文明、公平正义、及时高效,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使各项执法活动符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规范非现场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完善信访工作相关制度,以维护法治、保障权益、疏导化解,实现停访、止争、息诉,促进和谐建设。
(三)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按照公安部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关要求,县局、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交通民警的执法形象,为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养;进一步创新执法环境,不断解决影响公正、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警民互动,共谱警民和谐的新局面,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的能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更加良好的警民关系。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作模式。按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联席制度和长效机制,围绕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密切合作,整合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及时完成各阶段中心工作宣传任务,营造浓烈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与公安交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相结合,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和谐警民关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化。加强单位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以推广丘北经验为载体,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各种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1.抓住党委、政府重视这个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规定》,《**县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认真履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乡两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力推进预防事故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防范体系。以推广丘北经验为载体,研究采取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措施,形成整体效应,促进丘北经验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乡(镇)、社区(办事处),责任到人;要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发动全社会的各种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培育和壮大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力量,建设好交通安全专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义务协管员、交通安全志愿者四支队伍,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
3.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领导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畅通有序、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创新勤务模式,多警种联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实现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加强事故研判分析,要狠抓交通秩序整治。有针对性地对辖区仍较为突出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超速、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此标记。)法行为得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客运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落实春运及节庆日的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保障春运及节庆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工作,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现场勘查工作规范,继续按照出警快速、勘查细致、调查全面、认定准确、调解公开、严格程序、时限办结的指导思想,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明显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对当事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对事故案卷继续按照时限办结、及时整理、按期规挡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奖惩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交通事故现场会制度,以案释法,教育事故当事人、周围群众。
(四)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抓好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新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等车辆、驾驶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严格车辆注册登记、查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同时,加强对驾驶员培训站、校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宣传,强化与动态管理的联系,做好临界报废车辆、逾期未检验换证驾驶证的公告工作,切实提高车检人审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简化车管工作的办事流程和程序,建立健全驾驶人交通安全再教育和培训机制,严格驾驶证审验等管理制度,加大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和货车车身粘贴反光标识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静动态隐患。
(五)、切实抓好办公后勤综合保障工作,巩固大中队规范化建设成果
进一步规范办公内勤及财务管理工作,巩固三基建设、大中队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内部的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正真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统筹兼顾、运转协调,全面规范全队内务管理;继续抓好办公内勤的培训工作,提高办公内勤的综合协调、组织能力,促进部门及大队的协调运转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车管科技综合楼附属用房建设管理,争取7月底前完成建设,增强车管科技综合楼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管理规定,加强计算机知识运用培训力度,加大网络运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行政成本理念,开源节流,强化财务预决算和审计,严格坚持一枝笔审批制度,坚持大的项目开支集体研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大队正常运转;加强纳入预算管理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积极推行收缴分离和罚缴分离制度,确保省级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省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