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信访渠道 规范信访行为
新《条例》以方便信访人为宗旨,对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等环节的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为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奠定了基础。
新《条例》围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推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以畅通信访渠道来保障信访人的权利,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来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以强化政府责任来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以规范信访行为来维护信访秩序,并将其法定化、具体化、程序化。
信访举报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和职能来开展工作,还要遵循人民信访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原则来开展工作。新《条例》和中央纪委今年初颁布的《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抓好学习。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理论中心组要将新《条例》的学习纳入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常抓不懈。要通过办班培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信访干部认真学习,加深理解,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熟练运用新《条例》来解释新情况、新问题,防止绝对化和片面性。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要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个重点。一条主线就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两个重点是:既要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要规范信访人的行为。要深入基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知易懂的形式,宣传依法信访常识,使群众明白信访渠道、明白权利义务、明白行为规范,从而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信访。
三是抓好落实。新《条例》的基本精神适用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但是在具体方法和程序上有所不同。中央纪委监察部结合贯彻新《条例》,将提出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抓好配套制度建议,做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信访条例》的衔接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和要求的落实。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从责任、预警、应急、协调、督查、预防等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在基层试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举行听证等方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